吉林省大部分燃煤火电锅炉机组将于2019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
吉林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的《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称,2018年底前,全省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。继续推进2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,2019年底前,力争超低排放改造机组容量达到全省火电机组总容量75%以上。
《方案》还提出,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适当增加发电小时数。大力淘汰关停环保、能耗、安全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。加大燃煤发电机组技术改造力度,加快供热管网建设,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,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供热锅炉和散煤。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,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,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。2020年底前,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公里供热半径范围内,在热电联产供热负荷能够满足供热需求的情况下,除必要保留的调峰锅炉外,燃煤供热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。
此外,按照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规划要求,吉林省继续减少煤炭消费总量,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,到2020年,煤炭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例降低到63%以下。按照煤炭集中使用、清洁利用的原则,重点削减非电用煤,提高电力用煤比例,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,2020年全省电力、热力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例达到55%以上。